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参加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
的学习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法学专业
的理论性、实践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理论知识
的学习和专业社会实践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用法学理论指导法律务实,用法律务实来检验法学理论。
此次实践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
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
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
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国法官
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
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
的业务水平
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
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
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
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
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
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
的法学理念在办案
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
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
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
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
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
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
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
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
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
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
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
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
的话,可以说双方
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
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
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
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
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
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
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
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
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
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
的接待来访者,仔细
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
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
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
的,在给付赔偿金
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
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
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
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
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
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
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
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
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
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
的不成样子,为
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
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
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
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
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
的实习,锻炼了自己
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
的知识。在以后
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树立正确
的人格,使自己
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
的高度。现在自己
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