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研究生一样,上海交大的李伟习惯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这种现象在理工科学生中情况更为普遍,公司化运营渐成趋势。学校在衡量教授实力时,也经常看教授有多少项目。不过老师却表示,他们并不喜欢学生称其老板。(1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事实上,无论导师们对于“老板”这个称谓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大学校园中正在上演的 “研究生雇员化”,“导师老板化”一幕却终究是个不容否认的事实。而且,这一趋势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甚至已经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老板雇员关系,而是有了清晰的组织化架构和彻底的公司化运作。
且看“大学科研公司”中的众生相。博导当仁不让成了这家科研“公司”的大老板,专门负责申请课题、跑项目;硕士生导师和一般教授则是公司的“项目经理”,专门负责组织研究生做项目。真正干活、做项目的“雇员”则是研究生,团队的实际构成往往是博士生带硕士生,甚至是高年级带低年级。至于这家公司的激励机制,也完全金钱化,博导接的项目越多,申请到、筹集到的资金就越多,研究生能拿到的补贴也就越多。就好比公司的效益会比较好,员工的待遇也更好。
某种程度上,学校的科研工作当然离不开钱,研究生投入科研之中,也有理由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但是,假如“多接项目,多赚钱”成了大学搞科研的唯一目标;假如最具专业知识背景和经验的博导反而无暇继续他所专长的科研工作,反而不能把他的丰富经验与专业理念和其名下的研究生分享,相反却成为四处跑项目、争经费的“商人老板”;假如研究生选导师不看重是否能够得到真正专业上的历练,反而如同找工作般只看“公司”的经营状况的话。大学如此科研体系,博导如此科研态度,学生如此求学理念。大学科研这本经恐怕不被念歪倒是件怪事了。
事实上,既然是科研与治学,就终究与市场和经营有所区别,很多真正意义上的科研,甚至还看不到盈利的前景,但对于科研体系的构建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基础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今已经十分普遍的大学科研“公司化”运作无疑违背了科研发展的基本规律,更有 “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嫌疑,如此怪相怎能不让公众为大学科研的明天而忧从心生呢。(武洁)













